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各招录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招录法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江苏省级事业单位|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936 次 日期:2016-01-20 10:23:29 |
上一篇:2016年上半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 下一篇: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年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示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上半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示与录用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江苏省级事业单位|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