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录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48 次  日期:2016-01-15 14:55:5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录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均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青海师范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录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