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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填表说明

来源: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阅读:877 次  日期:2016-01-11 1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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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类型:填“新考生”或“老考生”,2015年第一次参加考试即通过4个科目的考生为新考生,2014年参加过的为老考生。

二、档案号:此处可不填。

三、学历:填“中专”或“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学位:填“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五、所学专业:填“与报考相同”或“与报考相近”。

六、报考级别:填“考全科”或“免二科”,考生按实际报考情况填写。

七、收费合计:每科65元,按实际报考科目填写总金额。

八、报考专业:“考全科”的考生填“药学四科”或“中药学四科”;“免二科”的考生填“药学二科”或“中药学二科”。

九、专业年限:指考生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年数。

十、工作年限:指考生工作的总年数。

十一、专业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专业技术职务:“考全科”的考生此处可不填。“免二科”的考生必须正确填写。

十二、报考科目:

(1)药学专业考生按时间报考情况选填以下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中药学专业考生按时间报考情况选填以下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十三、照片:需将电子照片(与当时报考时上传的一致)导入文档,再打印出来,不可使用冲印的照片用胶水粘贴于报名表上。

十四、报名序号条形码:此处可不填。

十五、单位意见(盖章):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十六、除“承诺人签名”和“日期”为手写外,报名表内各项信息需在电脑上填好再打印出来。可黑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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