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限定为2016年8月31日前毕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 日—1月22 日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人事处,办公楼1206室,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联系人:李云辉
联系电话:024-72230868 024-72230007 15042026168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自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提交的材料和证件要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5、应聘者需填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二)资格审核
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自然科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 月30 日上午9时-11时
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3、应聘人员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阅本人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自行填入准考证对应位置。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4、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面试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试讲采用说课、讲课形式,内容为应聘专业的专业课程。讲课过程中要求板书、采用PPT课件并提交纸质手写教案7份(复印件)。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5分钟,讲课10分钟。
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和专业知识。时间为5分钟。
(2)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面试由自我推介、答辩、现场才艺展示三部分组成,时间为20分钟。答辩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知识。
五、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
七、公示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与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身份为编外合同制人员。
2、工资待遇:研究生执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本科生三个月试用期和第一年1700元/月,第二年执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3、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按期报到,自愿放弃受聘或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在职人员被聘用后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九、招聘岗位及数量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