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研究决定,报考市直单位(含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各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省属驻保单位(含各县区局)考生的体检于2011年8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受检人员2011年8月25日上午7:30到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报到集中,领取和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260.00元/人,由受检人员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一吋彩色相片1张。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资格复审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