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
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校考满分为200分,其他省份校考满分均为40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各省校考满分均为200分。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来源:易贤网 阅读:1287 次 日期:2015-12-22 14:36:01 |
上一篇: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6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录取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