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大理州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财会考〔2015〕6号)精神,现将弥渡县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5 |
会计基础 | 100 | 55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100 | 55 |
二、查询事项
需查询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登录云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ynf.gov.cn)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三、考试合格人员申办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申办时间
(1)弥渡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
2、申办地点
(1)弥渡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办理请到弥渡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除节假日外)。
3、弥渡县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持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格式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四、其他事项
会计从业资格证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弥渡县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点电话
0872—8161201
弥渡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