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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收士官国家助学贷款问题

来源:易贤网   阅读:930 次  日期:2015-12-12 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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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福建省招收士官如大学期间有一部分学费是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高的原则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大学四年期间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如果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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