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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日~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5.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⑶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⑷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2016年普通高考采用互联网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采集指纹并现场确认:
1、户口簿
2、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明(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4、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
四、报名地点
1、在本县高中(职中)就读的学生在本校报名;
2、本县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考生或社会人员在县招生考试中心(县教育局二楼)报名。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
如考生及家长需详细了解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其它相关政策,请与新丰县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51-2253797。
新丰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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