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关保办,设在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3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
(二)熟悉机关工作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三)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
(四)专业要求如下: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为1:5以上;如不足1:5,经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不低于1:3比例进行选调;低于1:3,则不再组织选调。
公告时间:2011年8月4日至14日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勐泐大道40号)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教育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不足1:2,经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所有考生总成绩均达不到60分及以上,则不再组织考察、选调。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教育局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教育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教育局网站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教育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联系人:孙艳兵 联系电话:0691-2139148
监督电话:0691-2146719(第四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