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加入WTO后我国新的.经济形势,有必要建立统一、公正、透明的市场规则,只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征收制度,内外资企业才能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在我国目前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背景下,“两税合并”的时机已趋成熟。
两税合并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形式将发生变化。将由目前单一的直接减免改为加速折旧、投资抵免、提高税前扣除标准等多种形式。而税收优惠将以产业优惠为主,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由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企业中很大部分都是动作灵活的中小企业,所以在产业政策中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两税合并增加了税法透明度,在降低内资企业税负的同时减轻了其在高税率下谋求的寻租成本。从全社会来看.,有助于促进税收法制意识的增强。
两税合并对吸引外资有一定影响,但大企业因此撤资的可能性极小。在税率内高外低的情况下,外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引进先进技术和改善管理的积极性,因为低税收政策已经能确保他们获得很.高的利润。目前外资用在建立长期性大型生产项目和生产高技术产品上的投资不到10%。跨国公司现在只是利用我国的工厂组装产品,却不愿意转让最新技术,对发展研究中心的投资也严重不足。而两税合并后随着税负增加,会促使外资企业在提高竞争力上下功夫,同时会淘汰一批竞争力不强的企业。所以,两税合并有利于外资结构的优化。
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税收优惠只占很小一部分。相对而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投资法规较为完善、市场潜力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而廉价、基础设施状况良好等才是对外资吸引力最大、作用最强的因素。两税合并对外资而言,并不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而是一个新时期的发端。表明中国越来越依靠法律治理国家,透明度也越来越高。税收政策的透明性、稳定性和公正性更有利于坚定外商投资者的信心。两税合并后税收优惠政策不再泛泛地给予各类企业,而是,集中在国家战略发展和产业政策明确倾斜的产业或企业,有利于吸引新兴产业和高端技术的外资进入我国,减少引进外资的盲目性,有利于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总的来讲,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是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一定经济体制背景的政策选择,必须随着一定时期政治经济政策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前形势发展,把过去区域导向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到产业导向上来,最终实行不分地区、内外资企业统一的以贯彻产业结构优化为目标的税收制度,就是目前的必要选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