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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16年法律硕士推免生的通知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阅读:1230 次  日期:2015-10-08 14: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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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目前法学院经第一轮推免生复试后,法律硕士两个专业还有少量推免生的招生计划,欢迎同学踊跃报名。

1. 接收专业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两个专业。

2. 接收条件

A. 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B.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仅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同时对法学有兴趣的推免生。

C.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仅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的推免生。

3. 复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9日(周五)上午9:00

4. 复试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行敏楼404办公室。

5. 相关准备

A.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B. 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6. 联系电话:吕老师:025-83598330

名额有限,请速报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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