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法院的庭审对公众公开,检察院也设立检察接待日,你觉得这些举措对司法公开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
法院的庭审对公众公开,检察院也设立检察接待日,这是我国司法机关应对社会上防止司法腐败,追求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呼吁而采取的举措,这都有助于司法公开。让司法呈现在阳光下,使司法的过程和结果为社会公众所明晓,使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看得到司法程序上的正义,从而使他们相信自己得到的司法裁判结果也是符合正义的。只有将司法呈现在阳光之下,使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的过程之中,才能让更多的群众走近司法、监督司法、受益司法。
审判公开是司法民主的重要方面,让群众旁听并监督庭审,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联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减少违法乱纪现象;可以带动合议庭审判制、辩护制度、回避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实际执行,使这些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合法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可以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扩大办案的效果和影响,既可以教育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同时教育广大群众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依法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同时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预防犯罪,减少犯罪。
检察接待日通过与来访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密切了检察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检察院能够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人民群众的困难和忧虑,依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取信于民,执法为民,不但能够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树立检察院的正面形象,而且维护了社会治安,解决了社会矛盾。
审判公开和检察接待日的设立,这些都有助于推动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公信力,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廉洁,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进程。
但也应该看到,某些庭审公开还不够彻底,对于公开对象的范围还有所限制,公开的项目还是仅限于庭审过程而某些裁判文书依然是秘密。检察接待日在实践中也多流于形式。因此,司法公开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所需要努力的事情还很多。
在推进司法公开的努力中,我们除了要切实落实庭审公开、检察接待日等制度的同时,还要积极实施诸如裁判文书公开、人民陪审员、人大监督等制度,各种制度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才能深入地促进司法公开。
2.本地近期多次发生信用卡诈骗案,为了引导市民提高防范意识,检察院准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你怎么策划?
【参考答案】
信用卡诈骗在本地多发,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扰乱了金融秩序,我策划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引导市民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受骗。
首先,我要搜集整理关于信用卡诈骗的各种犯罪手法。比如:骗取个人资料申办信用卡、商户套现欺诈、网络密码诈骗、钓鱼网站欺诈等方式。除此以外,要提醒群众需通过正当途径办卡、注意保护个人信用、个人信息、不参与套现。为增强感染力、让说明更通俗易懂,可以采用新闻短片、短剧、幻灯片等多种方式说明。请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事当新闻发言人,以便能进行深人细致的解说。在前期的筹备工作完成后,可以对外公布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地点,联系好媒体和嘉宾,以便让新闻发布会的效果最大化。
其次,发布会过程中,除了安排记者的提问时间,也给市民代表留出提问时间,以便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困惑的问题。在新闻发布会后,注意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以便更好地践行服务政府的执政方针。
最后,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和相关后续工作,检验发布会的效果。
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导市民提高防范信用卡诈骗的意识,是司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有效减少犯罪,推动司法进步,实践司法为民理念的有益尝试,今后应当多多开展。
3.你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主办人,被告人家属打电话给你要求从轻判处,同时被害人家属也找到你要求重判,你怎么处理?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司法审判权,负责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其审判结果注定要对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同的影响,此时利害关系人便试图通过联系主办人来趋利避害。作为主办人,我要立场坚定,坚持自己的职业原则,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诱惑。
被告人家属打电话要求我从轻判处,我会在电话里向其说明判轻判重并不是我说了算,都是以法律规定为标准,要根据犯罪人的主观危害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来判断。要尽量避免被告人家属与我见面,避免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被害人的家属找到我要求重判,我也会耐心的向其解释,我们会按照案件实际情况。根据被害人的伤害程度、有无主观过错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此时也要尽量避免单独会面。
总之,我所坚持的原则就是法律至上,审判中立。对这种情况,我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听取领导的意见。作为案件主办人,我深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中一定要一丝不苟,严格依法办案,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让双方当事人都觉得审判是合法的、公正的。
4.你的表哥请你吃饭,你一进包房,就发现你正在办理的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也坐在包房里,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同样会有各种各样的应酬,在生活中会经常遇到自己办理的案件当事人,也可能遇到案件当事人找到自己的关系人来请托,碍于人情面的考虑,此时要学会巧妙的处理人际关系,要做到公事和私事的两相协调和平衡,既不能伤害感情,维系好自己的人情,同时也要严守工作纪律,保持自己职务的廉洁性。
表哥请吃饭,发现案件当事人也在包房,有可能只是巧合,刚好自己和当事人同时都被请了,也有可能是表哥的故意安排,为当事人充当中间人,为案子的事来说和,不论何种情况,此事,我会自然的打招呼,以礼对待,既不能冷淡对方而伤害表哥的感情,也要保持合适的度,不能太过热情有失司法人员的无私形象。为了避免可能会无意或故意谈及工作的情形,或可能出现的当事人与办案人员的私下不正当接触,我应当想办法巧妙的躲过此次会面。比如说,我可以借口家里有急事或工作中出现了紧急情况,需要紧急回去处理,不能参加此次饭局而致歉离开,事后再向表哥解释清楚,表明自己的立场,相信表哥会理解我的做法。
如果表哥不同意我离开,执意挽留,自己不得已留下。那么在饭局中,应做到只谈工作以外的事。尽量避免谈及工作的事情,尤其是该当事人的案件,工作以内的事情,告诉表哥和当事人要到办公室去谈,假如有人无意谈及我会当场表明自己的立场,做出正面回复,表明自己处理案件会秉公执法,绝不徇私枉法,决不偏袒任何一方,一切处理程序完全按照法律进行。
由于身份特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活中依然要保持很强的纪律性,严格要求自己,在这一原则下又要巧妙处理人际关系,做到工作生活两不误,使两者保持较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