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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受理对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进行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1.长沙天心区所在高校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户口在天心区的应、往届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
2.已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考双科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
二、申请学科
申请人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
参考细则:
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电大、函授)须通过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须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申报
1、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电子档照片,上传的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1、时间:10月29日--11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
天心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四楼(天剑路282号)
联系电话:0731-85159995
3、需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5)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7)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未参加培训的须于9月21—25日到长沙教育学院报名,具体情况安排请查看长沙教育学院网站www.csjyxy.cn“教师资格”专栏)。
(8)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9)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0)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有检查结论的那一页,即封面和封三)。下半年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10月1日—26日到长沙市第三医院体检,如上半年在长沙第三医院进行过体检的无需再体检。
(1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2)申报时请携带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五、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
已经受理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都必须凭受理部门开具的《测试通知书》到长沙教育学院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全天(各区、县考生具体测试分组安排请于11月11日登录长沙教育学院网站www.csjyxy.cn查询)。
2、测试教材(学员自带试讲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
六、领证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7日—12月9日(带上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天心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四楼(天剑路282号)。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5年9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