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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贺州市财政局选调机关公务员及法管理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阅读:659 次  日期:2015-09-10 1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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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及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局属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贺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贺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网上公布,报名时间已经结束。现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并结合实际,决定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

贺州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15年8月31日截止报名,现将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延长至2015年9月20日。

二、放宽公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简章原要求:“公开选调人员资格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相关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现决定放宽为“公开选调人员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相关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间的;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县(区、管理区)直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县(区、管理区)直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时间放宽为2015年10月31日。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贺州市财政局人教科报名。

贺州市财政局

2015年9月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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