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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工商联,市属商会、行业协会,市各异地莆田商会: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人发〔2005〕59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79号),现就做好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我市符合闽人发〔2005〕59号和闽人发〔2007〕17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且从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分管理、建筑、电子、机械等专业)、工艺美术、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材料报送时间:
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各县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2、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简介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莆田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15份(见附件一);
5、申报个人和单位分别填报《莆田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各2份,每个申报单位并提供电脑光盘或软盘一份。
6、申报人员有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工作年限证明。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批文或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8、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9、业务自传一式3份。
10、经济系列申报人员须提交近5年来撰写的、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论文,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1篇,字数均不少于2000字,一式3份。
11、工程系列申报人员需提交项目技术工作总结,中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一式3份。
12、申报评审或考核确认工艺美术专业的人员,应提交近5年来代表作品的创作体会,作品图片等相关资料;申报环境设计的人员,还应提交手绘效果图1-2幅;
13、单位计生证明1份。
14、承诺书(承诺申报证书和材料的真实性)。
1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二张。
五、破格晋升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1、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大的人员,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个人获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安排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3)被县(市、区)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4)获得设区市(厅)级三等(县、市、区级二等)科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5)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设区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7)参与设区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8)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六、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须由本人填写,对本人的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要填写详细,“联系电话”栏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我们将评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呈报单位意见”分别由各县(市、区)工商联和公务员局职改办填写、盖章,通过商会或协会呈报的由所在商会或协会填写、盖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莆田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七天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同时应在该表的“企业推荐意见”栏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无违法违纪现象,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实行申报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历证书能够网上查询的,须提交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能网上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及联系方式。
5、各申报单位要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各县区人社局、工商联、市属商会、异地莆田商会、行业协会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莆田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共同盖章确认,属于商会或协会推荐的,由商会或协会盖章确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送审材料。
6、预审通过的参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7、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莆田市工商联办公室 林秋华、王苓芬
联系电话:0594-2672128 2855209
网址:http://www.ptgsl.cn/
莆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工商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0日
附: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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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来源于莆田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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