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中学教师10名:语文岗位1名、物理岗位3名、化学岗位1名、生物岗位1名、数学岗位2名、英语岗位1名。
(2)小学教师40名:语文岗位10名、数学岗位10名、英语岗位10名、音乐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3、招聘对象:
(1)中学教师10名,限招公办在职在编中学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小学教师40名,师范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面向云南省内公开招聘。
2、公开发布信息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3、考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课堂教学考核。按照招聘数额与笔试人员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课堂教学人员。课堂教学内容为考试头天下午应考人员写教案,第二天上一节课,满分100分,由考核专家组现场评分。
(3)人事部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按照招聘数额与应试人员1:1.5的比例,以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与课堂教学考核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人员。
(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以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考核两项成绩之和占60%,人事部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40%确定总成绩,按照招聘数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经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录用者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市教育局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并安排到学校任教,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在未录取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报名时间:2008年8月7日—2008年8月10日。
六、报名地点: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七、报考要求:报名时须交《报名表》打印件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1吋相片1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及复印件一份(中学在职教师报考须持有单位证明)。
景洪市教育局 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