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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辽人发〔2007〕130号),经与市编办、市人社局协商,决定2015年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的教师,以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现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学校、专业及人数
1、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招聘学校、招聘专业、人数详见附件1。
2、盘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
3、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和其他教育职业;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3、2014、2015年毕业生)(对有特殊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以附件2、附件3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1、高 中:面向全国招聘: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报考生物的考生: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初 中:⑴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专业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⑵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小 学: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其它专业(医学专业除外)的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4、招聘医学专业: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⑴报考普通高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⑵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医学专业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⑶招聘医学专业考生的其它条件:按附件3“2015年盘锦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教师招聘岗位情况明细表”中具体招聘条件执行。
5、其他招聘:(1)面向全国招聘。报考盘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的考生;(2)面向盘锦市生源招聘:报考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的考生。以上招聘的其它条件均按附件2、附件3规定的条件招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5日—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五楼人事科3,
联系电话: 0427-2824058 0427-2283586
3、报名须知
考生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且必须持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蓝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考生须知”
四、考试、面试及录取
1、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课两科。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
(1)教育理论:8:30—9:30
(2)专 业 课:10:00—12:00
3 、笔试内容:所有考生均考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阶段专业课即: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专业课考生均考本学科高中阶段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均考高中语文;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数学;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生物。(2)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和盘锦市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各专业的考生均考高中语文。
4、考试录取
(1)笔试:①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总分为120分;②专业课总分180分。总计3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8分(含108分),即笔试总成绩低于108分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中笔试成绩最低者)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行面试(笔试之后不再进行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事和招生学校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相关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依照各专业岗位招聘的数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为108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如按成绩录取的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空余岗位。
五、考生体检
上述(即经过“四、考试、面试及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要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专业岗位空缺。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直接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经上述体检(即经过“五、考生体检”程序)最后选定的考生,即为初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师编制)。
七、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纪检等部门全程介入,并邀请市人社局、市编办监督监察此次招聘工作。
盘锦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3.2015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情况明细表
4.考生须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 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