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形式
(一)州供销社公开选调人数1人,
(二)形式: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科员职务满5年以上或任副主任科员满3年以上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同等条件;
(二)2009年、2010年参加科级干部晋升职务任前基本知识技能考试并满90分以上(凭州、市、县干部任前基本知识能力考试办公室成绩通知单);
(三)熟悉机关工作业务,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理论水平,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具有一定的驾驶技术。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15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办公室(地址:景洪市民航路50号)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供销社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供销社人事秘书科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供销社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供销社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供销社网站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供销社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报名考试过程中,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供销合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黄秀芳,电话:0691-2124789、13308817228
监督电话:0691-2146837(州委第三巡视组,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