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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5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
初级 | 10月18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10月18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10月18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三、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考试报名
(一)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7月16日9:00-8月4日16:00。
现场审查时间:8月3日9:00-8月7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9:00-8月10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30。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
1.试人员报名时,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应试人员打印《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应试人员的《考试报名审核表》,集中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绍介信;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提交的应试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审查确认,不能更改。
4.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缴费成功后,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含高区、经区、临港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7室,地址:胶州路7号,联系电话:5226025)。
环翠区:环翠区科干办(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杏花西街1号,联系电话:5224845)。
文登区:文登区考试培训中心(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9楼912室,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电话:8981706)
荣成市:荣成市科干办(荣成市政府办公楼413室,联系电话:7561527)。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乳山市中苑街14号南栋3楼,联系电话:6651690)。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
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现场确认时使用)、下载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应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推荐、审核完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中心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介绍信;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
六、考试用书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教材《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相关知识》共2本。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2015年将继续提供《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练习题的形式与考试题型一致,通过练习,巩固学习成果,加深对知识要点的理解,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与应试技巧。同样准备考初级职称的学员,只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即可。准备考中级职称的学员,需要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及《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共2本。
201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均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发行。
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严肃考试纪律,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在报名确认、证书发放等环节严格条件,妥善保管工作材料,确保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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