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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州学院2015年引进涉海类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来源:海南省琼州学院网   阅读:1693 次  日期:2015-05-19 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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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我校转型,创建热带海洋大学和构建涉海学科专业体系的需要,进一步加快涉海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年龄要求

1.博士毕业研究生者年龄不超过35岁。

2.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含硕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岁。

3.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岁。

4.经学校考核确认的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岁。

二、待遇

(一)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1、博士毕业研究生发放1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为10万元,理科为15万元;

2、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者(含硕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正高职称者)发放15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为15万元,理科为25万元;

3、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正高职称者发放2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文科为20万元,理科为30万元;

4、经学校考核确认的学科带头人和其他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二)住房、工资等福利待遇

根据实际条件,学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享受学校同等人员的工资及绩效工资待遇,经学校考核属特别拔尖者可低职高聘,在该学科专业领域属领军人才的其工资可实行“一人一策”,具体可由双方面议商定。

(三)配偶安排及子女就读

在学校有岗位安排和配偶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随调,学校协助其子女就近就读。

三、服务期限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若不满服务年限而提前调离学校者,按未满服务年限的比例收回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四、本优惠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O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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