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无退路
汤耀国
忽如一夜春风来,吹醒了更多公民的纳税人意识。日前已有超半数中央部门公开“三公”消费,破天荒第一遭,按旧例属正面报道题材,孰料引来劈头盖脸的挑剔与批评,因为公开者多属遮遮掩掩,还有不少仍在拖拖拉拉。
当惯了家长和父母官的大人物,或许觉得走到这一步已是恩待,为你服务多不容易,哪有父母和子女算钱的理?但今夕何夕,何况这钱是取之于民,不是父母自己挣来的血汗钱。
“三公”消费,只是预算之一端;预算公开,只是公共财政之起点;再往前推,则是现代民主法治政制之建设,无论按高层宣示还是基层民意,国情分析或者普适标准,这都是未来中国势不可当的方向。在当前权力体制下,往这个方向推进,较具直接作用的是行政命令。若非国务院两个月前在全国人民面前立下军令状,目前打了折扣的进展亦难取得。多数部门拿出账本晒了晒,未必是真家底,难免有走形式之讥。
聊胜于无,走个形式总比不走强。其实,真要认认真真“走形式”,差不多就接近民主法治的真义。没有形式亦即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民主不是仅仅宣布人民是主人便够了,它需要从授权到监督的一系列程序安排。法治也要求规规矩矩照章办事,不能随意自由裁量。这远比行政命令复杂,也更靠谱。
回到预算公开说事,正是“形式感”还不强。有关部门规章,只是“指导性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重点公开预算、决算,只是一条原则;而预算领域的“基本法”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几乎未作任何规定。
现行预算法,还是1994年制定的,其修改去年即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迄今尚未上会。据报道,修改稿中增加一条预算公开的规定,正如一些参与立法人士和专家指出的,这一新增条款,和当前民众对公共财政知情权的需要,尚不匹配。比如,它只说“应当”公开,而非“必须”公开;它说要“及时”,但没划界限;公开到何种具体程度,也付之阙如,实施办法授诸行政机关自身。
预算公开的门一打开,就已注定无退路。进一步是进,多进一步又何妨?负责任的大国政府对本国民众多交些底,相信天不会塌下来,国家不会乱到哪里去。纵有群众“骂娘”,亦是民主生活中的常态,不习惯也不行。温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群众批评政府。打开了眼睛,没封住嘴,自然知道如何批评,从而推动进步。
农村学生缘何少上中职
周大平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宋映泉等三位学者,经过对西部某省41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初中学校2216名初二学生的随机调查和跨年度的跟踪调查,获取了这些初中生毕业后实际教育选择方面的最新信息:25.0%上了中职学校,41.9%上了普通高中,13.8%复读,14.5%加入了打工队伍,5.0%在毕业前辍学。
这项调查显示的情况,与中央政府近年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宏观背景相关。20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张性大发展,推动了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从1998年的2500万猛增到2008年的4500万。然而,当2001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数超过了中职在校生数后,全国范围的中职学校很快陷入了生源危机。原因主要是中职毕业生不再由政府包分配,学杂费数额不菲,日后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渺茫等。
为扭转中职教育发展的颓势,积极应对经济发达地区的“技工荒”,以及为大量进城农民工提供技能再培训,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中央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建设中职教育的示范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教师培训;2007年秋季开始实施中职学生助学金制度,使90%的一二年级中职学生获得年人均1500元的资助;2009年起农村中职教育逐步实行免费,中职校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最先获益。
尽管如此,上述调查结果证实,中职教育在西部农村初中生中并没有受到青睐,他们超过半数的升学意愿仍是普通高中,因为那是通往高等教育之路;在中考不能过关,而被阻断了“普通高中→高等教育之梦”的那部分农村初中生中,仍有不少宁愿选择复读也不读中职;而那1~4选择了接受中职教育的农村初中生,也多出于学习成绩不佳或家庭经济困难。
这让人质疑关于高中阶段中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数之比保持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的合理性,近年各省中职校在招生“捷报”中掺水,更提供了佐证。这项研究进一步认为,对当初通过减免学费的措施吸引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选择中职教育的政策,要评估其后对社会分层、教育机会的影响和意义。
其中,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探讨:为什么国家中职学生助学政策在被农村初中生知晓后,并没有明显吸引他们选择中职教育?在这样的情况下,中职学校集合着学习成绩相对差的学生群体,这是否意味着多数中职校根本达不到国家对中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如果中职教育的收益率相对较低,那么,把经济困难家庭的农村孩子引入中职教育渠道,是否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分层和收入不平等的代际传递?
铁矿石指数定价之痛
荆棘
短暂的下跌似乎难改国际铁矿石价格一路上扬的长期趋势。
即使正值传统的淡季,并在7月初还处于下跌通道,但仅仅两周之后,一直备受争议的国际铁矿石价格再次进入“单边上涨”的通道,其中部分产品的报价已然创下3个月来的新高。
形势变化之快,出人意料。但若仔细分析,却又不难理解。每当价格疲软之际,以国际三大矿山为主的国外矿商便利用其垄断地位,通过紧缩供货来“哄抬”价格,已是其惯用伎俩。而话语权缺失则让国内钢厂在与国外矿商的博弈中更加处于不利境地。
2008年以前,铁矿石市场一直有两种价格:年度协议价格和现货价格。这种模式对主要使用协议矿的中国大型钢厂十分有利。但此后,随着传统年度基准定价体系的瓦解和季度,甚至月度定价模式的逐步推出,铁矿石合同价愈发向现货价格贴近,这让反映现货市场的铁矿石价格指数在市场上备受追捧。有人预计,今年中国以指数定价的铁矿石进口量将会占到总进口量的70%。
然而,这对本就脆弱的中国铁矿石话语权而言,却是雪上加霜。长期以来,国际铁矿石指数的信息采集方式,一直倾向国际矿业巨头。前期实践表明,指数定价远远高于长协价格,因此采用指数定价后,钢企成本上升便不可避免。
更加严峻的是,当国际三大铁矿石指数提供商之中的二者——普氏能源资讯和环球钢讯集团在6月底宣布合并后,铁矿石指数必将更加向垄断方式发展,铁矿石定价权也必将由钢厂和矿山决定向由金融和矿山决定的方式转变。
反观国内,虽然“我的钢铁”网、钢之源、兰格钢铁、中联钢等多家机构都已建立了铁矿石价格指数,但数量众多的背后,却是小而分散的现实,多数仅仅停留在咨询层次,基本没有在铁矿石定价中发挥作用。
更大的问题不止于此。理论上,中国本土的铁矿石指数要想成为进口矿石指数定价基准或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数发布方应该独立于矿山、贸易商和钢厂,以避免被任何一方控制。但在这一点上,国内的不少机构都存在瑕疵。例如,中联钢的大股东瑞钢联集团,是一家大型铁矿石贸易商。而“我的钢铁”的实际控制方——复星集团的主业之一也是钢铁。
所以,从此角度看,中国的不少指数发布商都或多或少是铁矿石价格上涨的受益者,其发布的指数自然很难保证公信力,甚至不排除共同勾联推动价格上扬从而从中“渔利”的可能。
因此,尽管尽快在指数定价上提升中国的话语权已成多方共识,但若想真正实现却绝非易事。
拉丹之后反恐依然紧迫
李青燕
近来,恐怖事件接连发生,7月13日的孟买连环爆炸案再一次敲响了国际社会安全防范、加强反恐能力的警钟。
显见,“基地”组织领导人、世界头号恐怖分子本·拉丹之死虽然标志着美国领导下的反恐战争取得阶段性胜利,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事件和积极进展,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国际恐怖主义的发展势头。
其一,拉丹在“9·11”后很少参与恐怖行动的具体策划,其死不会削弱“基地”组织网络策划或发动恐怖袭击的能力。其二,“基地”组织在中东北非等地区的众多分支机构,均已建立起完善的组织结构,具备独立运作的能力。其三,拉丹对恐怖分子的精神感召力犹存,且“基地”组织新生代领导人开始挑大梁,行为更趋极端。近年来恐怖组织呈现分散化、本土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势头。敏感地区低烈度、小规模的恐怖袭击频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心理造成巨大危害。
“后拉丹时代”的反恐斗争也更趋复杂。短期内,拉丹的死会激起“基地”组织和其他极端主义势力发动更多复仇行动。目前实力最强的恐怖组织之一、“基地”阿拉伯半岛分支利用也门动荡局势变得更加活跃,并在也门南部宣布建立“伊斯兰酋长国”。反恐前沿国家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则成为塔利班等极端势力复仇的首选目标。
长远看,只要具备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恐怖主义威胁将长期存在。恐怖网络盘根错节,并借助新的形式、结合地区冲突和社会矛盾寻求发展,造成的危害更大。这也决定了未来反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指望通过对恐怖组织头目的“斩首”行动来扫清恐怖阴霾。
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更需要国际社会同心协力、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然而,一些国家在反恐问题上仅从维护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双重标准,成为阻碍国家之间和地区性反恐合作的主要障碍。中国也是恐怖主义受害者,一些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在中国境内外制造恐怖活动,严重威胁了中国的安全和地区的和平稳定,中国打击“三股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18日新疆和田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与几天前在孟买的爆炸案性质一样,属于国际上典型的恐怖主义事件,但是某些西方媒体却罔顾事实,渲染民族冲突,迎合“世维会”的说法,试图给中国制造麻烦。
这种搞双重标准,对别国的反恐斗争说三道四的做法,只能助长恐怖主义势力的嚣张气焰,不利于国际反恐事业。
深渊边缘的“项目老板”
孙英兰
某“候选院士”用科研经费包二奶、养私生女的“桃色新闻”,连日来将科研经费问题带入公众视野。有评论指出,近年来,政府大量科研经费的投入,并没有使我国在科研领域取得与之相称的突破性进展,相反,由于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滞缓了潜在的创新步伐。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我国科研经费的利用率普遍低下,“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一些科研人员甚至把做课题项目当作“圈钱”的手段,不但导致科研经费的巨大浪费,也助长了学术腐败之风。
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就痛陈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腐败现象:不少学者把科研当成了致富的途径,醉心于申请课题、项目,用来提高自己的收入待遇;本应专款专用的科研经费,却成了一些人随意宰割的“唐僧肉”,掌控科研经费的人可以用它来买车、买电脑,还可以用来游山玩水、请客吃饭,吃喝拉撒睡都能用科研经费报销,甚至连家里的水电费都能报销。这些拥有学者身份的人,甚至被称为“项目老板”。
目前,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实行的是课题制,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调配主要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这是世界各国或地区科研活动的一种基本管理模式。课题制以课题为中心,突破了单位、专业的制约,可以对优势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集成,有利于实现重点突破;其以人才为中心的特点,使课题负责人可以跨单位、跨部门,甚至跨国界,不拘一格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有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同时,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之间可以实现双向选择,更有利于人、财、物等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外的经验证明,课题制能极大地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潜能。但我国自1998年实施课题制至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科研经费管理缺乏一个严格的管理思路,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中国科协的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科研经费中真正用于科研项目本身的仅占四成左右。面对每年高达上千亿元的科研经费投入,如何科学、合理、高效地加以使用,如何对科研课题项目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如何堵住管理“黑洞”、避免科研经费成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已成为亟需解决、刻不容缓的问题,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改革,正是关键所在。
新发布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把深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项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