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巨大的外贸逆差,与我国的文化古国和文化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文化部外联局官员认为,主要有2--N:一是观念定位问题。长期以来没有把文化软件看作是重要的出口商品,缺少对文化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几乎没有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的文化商品和服务名牌;二是主体的缺乏。现在我国几十万个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很多单位还处在从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型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还主要依赖国内政策的扶持,没有形成一套适应国际市场的整体策划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三是政策的缺位。一个文化贸易的出口大国需要有一整套经常调整的、重在推动本国文化贸易国际化的法规和政策,包括文化贸易的外汇管理、项目审批、商品结构、区位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等。
此外,还有一个深刻原因就是没有结合我国文明古国的实际,对我国的传统文化进行开发、利用,形成具有中国传统特色、围绕q-国几千年文化开发起来的文化产品。现阶段我国出口的文化产品,都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50%以上是游戏、文教娱乐和体育设备及器材,而文化软件的出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在游戏、文教娱乐和体育设备和器件上我国的水平方面不太容易赶上发达国家,但传统文化却是我们所独有的。如果我们不开发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不使其形成特色产业,就会被别的国家开发利用,反过来向我国出口。例如,前几年,美国向中国输出的在中国很受欢迎的花木兰动画片,就是挖掘的中国的传统故事。
所以,如果在古老的传统文化上进行深度挖掘、包装,并通过市场化的开发利用,形成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的文化商品和服务名牌,当是促进我国文化产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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