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农村扶贫工作的措施
1.加强国家宏观调控
(1)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这是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多予,就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少取,就是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费负担,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放活,就是要放开农民手脚,搞活农村经济,通过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
(2)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畜牧业,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非农业化,壮大县域经济。稳步推进城镇化,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加强农民工培训,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此外,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大和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等都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
2.从政治上保障农民各项合法权益
(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2)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鼓励投资农业和消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性障碍。
(3)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以棉粮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市场。
(4)建立健全我国农业灾害救济、农业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
(5)加在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使扶贫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此外,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农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也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解决农民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