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宏观经济
【学习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国民经济总量的决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提高科学判断经济形势的能力;促进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能够运用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能够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
一、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指标
(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测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特定时期的经济活动(流量)和特定时点的经济成果(存量),描述国民经济总量结构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部门,是进行经济分析、经济预测和决策研究的可靠依据。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产生于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体系(MPS)。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逐步引进产生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并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的国民经济账户体系(SNA)。2002年,国家统计局总结1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根据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联合制定的1993年国民经济账户体系,发布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使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基本上与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这一规范性文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和对外经济交流工作的需要。它由基本核算表、国民经济账户和附属表三个部分构成。基本核算表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全面描述,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表、投人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国民经济账户包括经济总体账户、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附属表包括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和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物量核算表。
(二)国民经济核算指标
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度量,有两个基本指标:从国民生产方面来看,叫国内生产总值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属于生产概念;从国民收入方面来看,叫国民总收入GNI(Gross Na—tional Income),即国民生产总值GNP(Gross National Product),属于收入概念。与GNP比较而言,GDP更适合作为衡量一国宏观经济状况的指标。
1.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例如一年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的总和。在理解GDP时需要注意:
第一,GDP只计算常住单位的经济活动成果。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或地区)领土上具有一定场所(如住房、厂房或其建筑物),从事一定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年以上的经济单位。
第二,GDP只计算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价值不计入GDP,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最终产品既包括有形的货物,也包括无形的服务。
第三,GDP只计算对外提供或自产自用的货物价值和对外提供的服务价值。自给性的服务,除自有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服务外,都不计入GDP。
国民生产净值=国民生产总值一固定资产折旧
3.国民收人(NI)。国民收入NI(National Income)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用于生产的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全部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利润、利息和租金。
国民收入与国民生产净值的统计内容是一致的,但统计角度不同。前者是从要素收入角度去计量,后者是从生产角度去计量,由于间接税可以通过产品加价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从生产角度计算的国民生产净值,并不是生产要素能够得到的全部收入,要减去间接税,加上政府补贴,才能得到国民收入。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国民收入=国民生产净值-间接税净额
4.个人收人(PI)。个人收入PI(Personal Income)是指国民收入中分配到个人的部分。它是从国民收入中减去那些不会分配给个人的项目,如公司未分配利润、社会保险金、应付未付工资等。用公式表示就是:
个人收入=国民收入-未分配公司利润-社会保险金-应付未付工资
5.个人可支配收入(PDI)。个人可支配收入PDI(Personal.Disposable Income)是指个人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赋后的余额,加上政府和社会对个人的救济补助(转移支付)。这部分收入才是个人可以自由用于消费、储蓄、投资及赠与的收入。用公式表示就是:
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收入-税费支付+转移支付
(三)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包括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比较常用的是后两种方法。
1.生产法。生产法又称部门法,即汇总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所得总和即为国内生产总值。各部门计算增加值的方法有所不同:对第一、第二产业的各部门来说,增加值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产品;对第三产业来说,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邮电通讯业等营利性部门,按纯收入计算;政府、教育、卫生等非营利性部门,按员工的工资收入计算;其他经济活动,也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估算。
国内生产总值=(物质产品生产部门的销售收入-外购产品价值)+(营利性服务部门的营业收入-外购产品价值)+非营利性服务部门+从业人员的工资总和+个体服务者的个人纯收入
2.支出法。用支出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就是计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谁是最终产品的购买者呢?除了居民消费时进行购买以外,企业投资、政府购买及出口(即国外购买)也要进行购买,由于进口提供的不是本国产品,在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时候,应减去进口。因此,用支出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就是计算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消费、投资、政府购买以及出口这几方面支出的总和,并减去进口,用公式表示就是:
国内生产总值=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出口-进口
3.收入法。用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用生产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收入,即工资、利润、利息和租金相加起来得到国民收入;第二步是在国民收入的基础上再加上间接税净额和固定资本折旧,就得到国内生产总值,用公式表示就是:
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利润+利息+租金+间接税净额+折旧
以上三种方法是从不同角度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衡量与计算,从理论上说,这三种方法所计算的结果应该是相等的,但实际核算中常有误差。
二.、总供给与总需求
根据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方法可以看出,无论从支出的角度还是从收人的角度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都可以得到相同的数值。总支出代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需求,总收入代表国内生产总值的总供给,总供给与总需求应该是恒等的,其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虽然在现实中,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一定能够全部销售出去,但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中,没有销售出去的产品是作为存货投资来计算的。因此,在这里,总供给和总需求只是在形式上相等,并不是国民经济中的现实。这就需要我们对总供给与总需求作进一步的分析。
所谓总供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提供的产品总和,由于总供给也包括国外提供的产品,因而总供给还包括进口。在现实经济中,总供给中包括已经生产出来但销售不掉而又不得不积压的产品,但这种供给并不形成有效供给。所以,在经济学中有意义的是有效供给。
所谓总需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价格水平上,对产品的购买能力。总需求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需要,社会需要只是人们的欲望或愿望,它不一定有货币支付能力,而总需求是有货币保证的,不过,这种有货币保证的需求能力也不一定总是能够兑现。因此,对总需求可以分三个层次加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