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9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湖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各项决策,坚持“竞进提质、效速兼取”不动摇,应急谋远、综合施策,一手抓应对经济下行,稳定经济增长;一手抓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计划目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有忧”的特点。
2013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8%,出口增长17.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1%,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1.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9%,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2.9%,城镇新增就业8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8%,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可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计划目标增长14%,实际增长1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计划目标增长15%,实际增长13.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划目标增长10%,实际增长9.9%)外,其他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一)经济平稳增长,内需支撑作用增强
2013年初,全省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围绕“保企业、保增长、保运行”,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年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668.5亿元,增幅高于全国2.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过1万亿元,达到11159.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过1万亿元,达到10465.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过2万亿元,达到20753.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过2000亿元,达到2190亿元;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达到228.4亿美元。
内需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占比达到68.5%,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全年投资总额同比净增4249.7亿元,增速稳居中部前列。全年累计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96.4亿元,超过上年73.4亿元。大众消费活力进一步增强,网络销售等新模式迅速兴起,新的消费增长点不断涌现,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13.8%,比一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质量提高
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土地流转日趋活跃,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步伐加快。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005.3万亩,其中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61.3万亩;全省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136户;生猪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45%;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性增强。围绕落实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新建成高产农田40万亩。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顺利,荆南四河、荆江、汉江干流等重点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农技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业“十条重点科技产业链”建设启动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获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全年粮食总产达到500.3亿斤,比去年增加11.9亿斤,总产创1997年以来的历史第二高位,首次实现“十连增”。油菜籽、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8年保持全国第一。全年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全年新增解决安全饮水人数260万人,新建农村公路16796公里,新增农村沼气用户20万户。
工业企稳回升、结构进一步优化。及时出台有力政策措施,缓解了实体经济困难,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企业信心,促进工业回升向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增幅比一季度回升1个百分点,总量保持中部第2位。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化解过剩产能矛盾、优化工业结构成效显现。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统筹推进。水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折合年度工业总产值约140亿元。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提高,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6.4%,亏损面下降,产成品资金占用减少。工业发展后劲继续增强,神龙三厂、80万吨乙烯、联想武汉基地、上海通用汽车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或加快建设。
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全省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398.8亿元,同比增长10.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1%,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较好。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宜昌三峡物流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或投入运营,阿里巴巴等9大国内电商龙头企业在武汉等地建立华中总部、区域运营中心或物流配送中心。旅游业发展迅速,全年接待旅游者4.09亿人次,增长18.5%。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加快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光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等优势增强,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东湖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中综合排名上升到第3位。湖北被列入全国5个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省市之一。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604.9亿元,增长16.1%,增速快于工业平均增速4.3个百分点。
(三)一元多层次战略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两圈两带”战略全面实施,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加快推进;鄂西圈“十二大”工程稳步实施,十大旅游区、绿色幸福村建设提速;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步伐加快,黄梅小池滨江新区建设、沿江港口建设取得突破;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启动。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实施,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政策和考核机制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带动作用增强。 “一红一绿”试验区、鄂州综合改革示范、荆州“壮腰工程”、荆门“中国农谷”等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改革示范区、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7个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616”工程、“1+1”对口帮扶等取得积极进展,全省解决60.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全省生产总值过千亿元的地级市达到9个。预计县域经济比重达到58%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4.5%。
(四)节能减排顺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把推动绿色发展作为一项硬任务,狠抓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制订出台《湖北省低碳试点省区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组建完成。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矿产”、园区循环化改造、再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示范试点加快推进。全省新增6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试点家数累计达到11个,成为全国同类试点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省份之一。荆门格林美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国家试运行验收,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武汉和宜昌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快建设。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预计分别达到84%和81%。预计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左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可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五)要素供给比较稳定,发展基础进一步增强
统筹煤电油气运调度和保供,资金、用地、用工等要素保障有力,重大交通、能源设施建设步伐加快。(1)金融运行平稳。全年贷款余额增长15.8%,新增贷款规模3002亿元。全年共组织三次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会,累计签约项目191个,签约金额达1513.2亿元。直接融资稳步增长,全年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020.7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企业债获批23只,实际发行19只规模总计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长47.4%,超过2012年以前历年发行总和,居全国第6位。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募集资金136.3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6家,比上年底新增26家。(2)能源供需平稳。华能荆门、华能应城、华润猇亭、华电西塞山4号机组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顺利推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新增发电装机183万千瓦,总装机达5896万千瓦,天然气消费量达31亿立方米。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取得新成果,能源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3)重大交通项目进展顺利。全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00亿元。渝利铁路、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武汉地铁4号线一期开通运行;宜巴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咸宁东段和黄石大冶段,神农架、恩施机场等新建、改扩建工程建成;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恩施至来凤高速公路、宁西铁路增建二线、蒙华铁路荆州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武汉新港等加快建设;江汉平原货运铁路、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及交通中心、荆江3.5米深水航道整治顺利开工。(4)用地、用工保障基本平稳。全年实际完成可用地计划保持增长,全省245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得到优先保障。企业用工总体平稳。
(六)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强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消和下放省级审批事项120项,目前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至286项。省直37个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稳步推进“三集中”改革。清理行政收费、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数同比增长73.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省第二批20个县(市、区)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全省8大领域、28类共107项(含国家级82项)重大改革试点事项分类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363.9亿美元。招商引资成果明显,湖北-日本经贸交流、中博会、楚商大会、华创会、台湾周等活动取得实效,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1.6%。来鄂投资的境外全球500强企业达到150家。东湖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大通关”服务进一步改善。武汉天河机场国际航线达25条,居中部首位。跨省合作步伐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正式纳入国家战略,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稳步推进。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和谐湖北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大公共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力度,全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5.4%。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9%。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13.2万人次,完成年度预定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7万套,基本建成22.3万套,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教育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70%的县市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等一大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建设,省政府年初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全面完成。
复杂之年取得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沉着冷静、科学决策、周密部署、有效应对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加强监督、有效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及中央在鄂单位鼎力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和衷共济、奋力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形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稳中也有忧。一是回升基础仍不稳固。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项主要指标难以完成计划目标。主要是因为我省支柱产业中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的占比较大,产品竞争力不强,受经济周期影响尤为明显;消费转型升级步伐不快,新的消费增长点还不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不够,消费环境有待完善等。工业回升基础仍然不牢,货运量、货运周转量等指标增幅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企业投资意愿不强,2013年初以来投资增速呈现逐月小幅下降态势。消费增长动力偏弱,自2008年以来消费增速年均降低近2个百分点。出口竞争力不强,出口总额和增幅在中部地区的位次后移。二是实体经济困难仍未缓解。部分行业过剩产能短期内难以消化,汽车、农副食品加工、钢铁、纺织等支柱工业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企业订单不足,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企业用工和资金使用成本居高不下,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大。三是资源环境约束压力有增无减。雾霾、水污染、土地面源污染等问题的社会关注度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增加。四是经济社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出问题仍未有效缓解。一些领域基础数据不清、数据失真情况仍然存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研判、找准根源、因症施策,着力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发展环境。总体看,201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复杂多变,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有利于经济“总体向好”的正能量不断积累。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14年全球经济增长3.6%左右,约快于2013年0.7个百分点。美国经济增长有所加快,欧洲增长可望由负转正,日本通过政策刺激可能维持短期复苏。国际经济整体走势有望略好于2013年。从国内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将有力激发企业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从省内看,我省总体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的阶段性特征没有改变,尤其是我省的科教、交通区位、扩内需前沿、市场枢纽等优势在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加快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大背景下有望加速释放。另一方面,错综复杂的形势趋于常态化。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我国总体进入了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各种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市场和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等复杂局面将常态化,发展与转型的双重任务长期而艰巨。
2、经济工作总体要求。2014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任务重大而艰巨。做好201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更加坚定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和释放多点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新优势,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夯实基础。
3、主要发展指标建议。初步考虑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左右;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三、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促进投资可持续增长。(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清理和废除投资领域各种形式的歧视性、垄断性“土政策”,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加快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等具体政策和办法,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修订全省投资核准目录,减少省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各类事项“并联审批”。力争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70%以上。(2)大力调整投资结构。加强产业政策与规划、融资、土地、环保等手段的协调运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和撬动作用,突出政府性投资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的功能。引导投资投向现代农业开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及生态建设、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争取铁路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国家支持,继续推进咸宁大畈核电、鄂东(黄冈)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坚决制止高消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全面停止新批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3)创新项目服务和管理方式。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争取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全程服务,创新重点项目遴选、动态调整和用地保障、银企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强省重点项目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强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调整充实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库,确保重大项目正常接续。规范管理投资项目评审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改进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完善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力争2014年全省投资达到2.4万亿元以上,投资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千方百计扩大消费。(1)抓好国家刺激消费政策落实。抓好国家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信息消费、汽车补贴等政策贯彻,积极研究配套措施和落实细则。密切跟踪“营改增”、消费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加强培育消费新领域的政策研究和储备。(2)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改善供给结构和质量,激活消费需求。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扩大信息消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民办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新兴消费领域。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挖掘农村消费潜力。(3)优化消费环境。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抓好示范试点。加快信用消费产品创新。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1)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认真落实好中央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从严治理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抓好中央和省出台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的督办落实,坚决消除政策“堰塞湖”。(2)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保障煤电油气运稳定供给。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能源储备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能源合作。积极推进公路、铁路、航运、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加快发展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积极稳妥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创新用地管理方式,盘活土地存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制订全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全面清理整顿违规建成、在建项目,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体系,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扩大产能过剩行业下游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带动相关行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有关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量置换进行结构调整;支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走出去”;强化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提升制造业、建筑业发展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整合、优化产业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做强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优化工业布局,规划建设 “沿江工业走廊”。加快推进六市一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深化黄石等五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重点培育20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力争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过1.2万亿元。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材料、新工艺运用,力争2014年建筑业总产值过1万亿。(3)强化创新驱动。把实施创新驱动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创新、市场创新,建立完善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抓好《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落实,加快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快建设中小科技企业公共研发、信用担保、培训管理等服务平台。建设东湖“资本特区”,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实施关键技术培育、产业化推进、产业群集聚、应用示范、创业投资引导等“五大工程”,重点打造下一代信息网络、软件及信息服务等“千亿元产业链”。力争2014年新增科技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4)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开展“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抓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落地和环境改善,积极推进落实服务业融资、准入、用地、水电气与工业同价等政策。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研发设计、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打造服务业产业集群。认真落实促进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全省促进现代物流大发展两年行动计划,加快培育第三方专业化的服务企业。重点抓好服务业“五个一百”(100个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园区、10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100家服务业龙头企业、100个服务业知名品牌、1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工程。力争2014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
(三)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毫不动摇地确保农业重中之重的地位。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粮食仓储等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增粮食产能工程,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抓好大中小型农田基础设施的衔接配套,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机制。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等一批重大工程建设。(2)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有序开展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确权,鼓励农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推进“十条重点农业科技产业链”建设。(3)提高农业物资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经营。加大对良种培育、节水节肥技术推广、食品安全、土壤治理、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等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资金和资本向农村回流,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能力,推进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4)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抓好8个层面新农村建设试点,强化示范带动。开展新“三万”活动,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力争解决农村30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新建农村公路12000公里,实施农村危险路段安保工程10000公里。
(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1)加强城镇化顶层设计。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抓紧研究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发挥武汉、襄阳、宜昌等“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带)科学发展,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新农村协调发展。(2)加快人口市民化进程。研究制定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促进城镇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3)推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地培育壮大城镇特色支柱产业。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城镇化布局的衔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给排水等设施建设。(4)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县(市)和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紧紧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综合性和单项试点。
(五)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1)加快构建“两圈两带”新格局。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创新工作机制,在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转移和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加大规划和引导力度。创新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制定出台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意见和规划。支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率先发展,支持其他省级区域发展战略做深、做实、做强,加快形成区域互动协调、各地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新格局。(2)推进跨省区合作。抓住国家依托长江建设经济新支撑带的机遇,积极争取湖北长江经济带、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湖北重大利益关切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快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在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合作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黄梅小池开放开发、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跨省区合作,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双向转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共享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省内跨江、跨区合作力度。全力推进丹江口库区对口协作工作。(3)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扶持县域开发区规范、有序地加快开发建设,尽快突破单纯工业集中区低层次发展模式,提升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用好产业集群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做大做强。(4)推进扶贫开发。认真落实“四大片区”的扶贫攻坚任务,继续推进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改革示范、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616”、“1+1”等扶贫帮扶工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强地方造血功能。突出我省科教、人才和产业优势,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研究制订推进“产业援疆、互利共赢”的政策措施。
(六)着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1)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试点以及节能量交易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抓好11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试点,提高土地利用水平。(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推进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再制造产业化、“城市矿产”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节能环保专业化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壮大。(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加快出台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加快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制订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加强PM2.5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实施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省域生态保护红线;对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调整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七)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总体部署,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谋划和高位推动,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协同推进。(1)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根据省委责任分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行动步骤和重要举措,确保各类改革事项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2)加快推进经济体制重点改革。制定出台《关于2014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精简和下放审批事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够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出台全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推进省级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省级调控体系,推进国家和省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研究制定《湖北省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重大生产力布局分区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清理废除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补贴措施和规章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3)加强对重大改革问题和事项的研究、试点和立法工作。重点围绕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社保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加强调研和政策储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扎实稳步推进;因应改革需要适时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强化法律保障。(4)统筹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州综合改革示范等8大领域、28类共107项(含国家级82项)改革试点;积极承接做好主体功能区、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新设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八)着力扩大开放
(1)加强国内市场枢纽建设。树立全球视野和全局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综合性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等平台建设,完善规则,创新服务,改善商务环境。统筹推进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等区域性市场建设,增强其对中部乃至全国的辐射能力。(2)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探索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推行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新模式。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服务。建立完善省内企业赴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完善“大通关”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3)着力打造对内对外开放平台。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推进武汉内陆自贸试验区申报争取工作。支持各地积极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支持武汉天河机场开通国际新航线。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围绕体制机制再创新、转型升级再创业和产城一体融合发展,引导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加快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现代产业新城。抢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机遇,大力推进向西开放,加快构建汉新欧等对外经济合作“大通道”。(4)加快提高外贸出口水平。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政策,加快实施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加强重点出口基地、出口企业和湖北国际知名品牌建设,加快培育汽车、机电、农产品、高新技术等优势出口产业。力争2014年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努力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加快完善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就业市场指导和监管。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鼓励全民创业,激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劳动力、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措施。(2)稳定物价水平。加强“菜篮子”、“米袋子”工程。清理流通环节收费,降低流通成本,促进产销对接,保障农产品平稳供应。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完善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进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听证会参加人产生程序。把握价格改革推出的时机、节奏,适时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影响。遏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把居民消费价格全年涨幅控制在4%以内。(3)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逐步适应。转变政府提供社会服务方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加强民族薄弱地区普通高中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前教育设施建设、部分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加快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融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40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加快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建设20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落实,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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