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考生:
经过复试面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拟录取名单(一)如下(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附件3),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送达或通过邮政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12号信箱;邮编:210023。
我校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缺额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未录取考生随时关注关于调剂的相关通知。
最终录取以教育部下达的录取库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中旬发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