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怎么使用?
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中怎么使用?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用于高校招生时,需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我省进一步要求“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2020年起,我省将试行推动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自主招生的参考;2021年作为重要参考,全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高校在招生中具体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校自主决定。因此,《实施办法》要求在福建招生的高校应认真研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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