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哪些面向学生可以记录档案并认定有效?
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哪些面向学生的竞赛活动、学生个人取得的荣誉,可以记录档案并认定有效?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不同项目录入要求进行差异化处理,主要是实现覆盖面和个性化兼顾,倒逼各地认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体艺、科技等活动,引导更多的学生参与,做到广泛受益。为了避免出现各类竞赛活动散滥、学生“攒证”现象,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我们规定凡是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开展的学生竞赛、活动,学生成绩(荣誉)均可记录评价档案。同时规定,学校根据素质教育要求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学生取得的成绩均记入评价档案,鼓励学校根据办学优势,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学生活动项目,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自主选择参加合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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