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政策之后如何收费奖助体系怎么样?
答: 1. 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8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 类 别 |
应缴学费金额(元) |
|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
硕士 |
8000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硕士 |
8000 |
| 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 |
10000 |
| 工商管理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工商管理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旅游管理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公共管理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法律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金融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 会计硕士 |
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
2. 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20000元/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奖励额度最高12000元,最低8000元。
(4)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金家麟奖学金、贝因美奖学金、纪中奖学金和汪贤进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5) “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校内外挂职岗位,校内岗位如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助理、宣传部工作助理,研工部部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助理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校外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6) “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