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莘县教师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问:进入莘县教师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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