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河口区事业单位面试范围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问:进入河口区事业单位面试范围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7年河口区教育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户口本或户籍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相关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证明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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