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义务兵优待政策有哪些?
答:(一)政治上有优待。
1.现役军人及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2.现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买乘坐火车、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寄。
(二)经济上有收益。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县优待金2017年为15346,两年共30692元。
2.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可一次性享受政府经济补助9000元。
3.一次性退役金。国家对自助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
4.义务兵津贴。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700元,第二年为每月800元,2年的总津贴约有18000元。
5.复员费。复员费平均2000元左右。以上5项两年义务兵享受各种补贴共70000元。
6.对大学生士兵,除以上5项外,还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政策。其中,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补偿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