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报考,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同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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