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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单位招聘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2017-06-02 来源:易贤网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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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部分单位招聘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学历要求较低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研学历、学位,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学历。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考取全日制高校研究生的,且已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视为在校生,不得报考;如仅考取尚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继续报考。一旦后期被聘用,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放弃研究生学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隐瞒个人身份报考的,招聘单位可在任何环节单方面中止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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