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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市里将如何安排使用?

2017-05-25 来源:易贤网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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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市里将如何安排使用?

答:(1)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试用期满后可结束挂职,返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2)试用期满,对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满后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3)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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