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能应聘冠县教师?
问:哪些人员不能应聘冠县教师?
答:(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现役军人;
(3)冠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冠县各学校已取得人事代理教师资格的人员(含育才、清华园、金太阳学校、实验高中)不能应聘;
(6)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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