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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冠县教师取得试讲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7-04-27 来源:易贤网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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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报考冠县教师取得试讲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取得试讲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2)《冠县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资格审核前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需正常毕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证书发放后逐一审核。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书,其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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