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门市鹤山市2017年招聘教师小学/幼儿园及残疾人中心类面试考什么?
答: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1)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学生证、成绩单(需有教务处加盖公章);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⑤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面试形式
面试分文化科和术科两类,文化科类(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采用试教+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术科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育)采用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