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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市2017年招聘教师其他要求有什么?

2017-04-19 来源:易贤网 简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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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鹤山市2017年招聘教师其他要求有什么?

答:1.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17年4月18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2.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7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广东省2015、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均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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