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市2017年招聘教师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问:江门市鹤山市2017年招聘教师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从毕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以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为准)算起。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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