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结果的公布、报到、退学及学历证书等的颁发有何规定?
问: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结果的公布、报到、退学及学历证书等的颁发有何规定?
答:录取的考生经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通过邮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验印的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考取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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