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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许昌市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应试者须知

来源:许昌市职称网   阅读:2544 次  日期:2014-12-12 09: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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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必须按时到达考点并在指定位置报到,迟到30分钟或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参评资格。

二、面试答辩全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应试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使用假证件或找人替考者,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应立即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应试者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姓名,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立即停止答题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六、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三年内不得申报。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面试答辩成绩以同专业各考场加权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分城市农村按学科分别排序并实行末位淘汰;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八、考场设有视频监控设备,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答辩工作全程监督,如遇有考官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考生可当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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