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综述
防治招聘欺诈对策
为了防治招聘欺诈,我国政府应完善政府职能,准备以下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我国关于招聘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致使求职者在受骗后只能自认倒霉,没有相关的部门来管制,市场的混乱也使很多企业钻法律空子”工商部门的人也无能为力,媒体提供虚假信息也无人监管。要保障求职者的权益,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些企业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对进行招聘欺诈者要加大惩处力度,以迅速清理市场,改善就业环境。
(2)完善就业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目前我国的就业市场管理比较混乱,这给招聘欺诈提供了生存空间,求职者受骗后,不知道向哪投诉,即使找了工商、劳动等部门也得不到解决,对于承诺和现实不符的企业更是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政府应该完善就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媒体的监督管理,杜绝虚假招聘信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因为有的招聘欺诈涉及多种问题,需要几个部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该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3)完善政府的服务职能。改善就业环境要求政府部门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应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公布监管招聘欺诈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电话及职责;根据需要政府可以找律师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或者由专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政府部门要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素质,或者制定一些奖惩制度,使公职人员能对招聘欺诈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还要通过各种途径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汇总的问题,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
防治招聘欺诈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媒体要肃清内部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真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受骗者也要积极参与,不仅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使欺诈招聘尽可能减少,为维护社会就业环境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