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综述
解决药价虚高的对策
(1)加强药品名称申报审批的管理。现在药品市场普遍存在一药多名现象,如环丙沙星有11种名称,罗红霉素有40多种名称,这些药名和包装不同的药,价格也不尽相同。针对一药多名,国家应加强药品名称管理,规范药品名称,对于同一化学成分的药品,只能定义为一种药品,不能因改变名称、型号、规格而批准为新药,这样既可避免市场的混乱,防止厂家的投机取巧行为,又可大大方便医生用药,维护老百姓对药品的知情权,增加对药品的信任感,并有效地抑制药品市场中的无序竞争。
(2)洋药加强药品定价的审核。对于政府定价的药品,首先严格审查其列入成本的费用,对于药品后期的广告费、销售费用等一律不得列入其成本;其次对于一种药品给予一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限价,其他同类药品按给定的型号、规格折算其价格,这样,既降低了审批定价成本,又降低了药厂申报成本。
(3)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管。对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药品恢复实行前后两个流通环节15%进销差价率,这样可对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限价、进销差价率双向管制,药价取两者的较低者,政府定价药品实行进销差价率控制还可以制约政府定价虚高的问题;对于市场定价的药品实行差价率控制可以遏制暴利行为。
(4)制定并执行符合国情的医疗改革政策。实行医药分家,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费标准,体现“医”的真正价值,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加强药品招投标管理,取消药品招标中介机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实行招投标的阳光操作;划分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对非营利性医院的政府投入要足额拨付,切实解决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使医院摆脱以药养医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