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综述
应对物价上涨的措施
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张。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增长。继续落实缓解贸易顺差过快增长的各项措施,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2.加大农业生产扶持力度
发展生产是稳定价格的基础。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认真落实国务院扶持粮食、生猪、油料、奶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适当提高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和补贴总额,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组织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的供应工作,稳定化肥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3.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稳定市场的关键是抓好市场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增加重要商品国内市场供应。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发展,组织好主要物资的进口。组织好临时存储小麦、稻谷和中央储备玉米的投放,稳定市场粮价。适时投放储备猪肉、食用油。组织好成品油供应。加强重要物资运输组织,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4.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1)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2)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地方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也要保持稳定。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防止变相提高收费标准。(3)保持尿素价格稳定。地方管理价格的尿素、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价格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不得越权提价。(4)经听证会论证后,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5.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启动对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努力保证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基本稳定和市场正常供应。当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将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
6.加强价格行政执法
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以及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以宣布涨价、促销等为手段制造紧张气氛、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维护正 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继续执行2007年出台的各项补助政策,进一步落实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落实提高企业退休 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政策,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的规定,落实对高等院校学生食堂补贴政策,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加快建立低保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改善,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8.鼓励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应对
价格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杠杆,要鼓励企业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消化价格上升的影响;同时,鼓励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节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