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红河州屏边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来源:屏边县教育局   阅读:1471 次  日期:2013-03-29 17:13:3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红河州屏边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教育局安排部署,2013年我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4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现就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步骤(1)登陆网址,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确认地点:屏边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申报人员范围:(1)全县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含新分配的人员、代课教师等);(2) 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并且户口属屏边的各类社会人员。

六、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低标准二级乙等);

(四)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三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需是同一张且自行按要求添加(尺寸114×156);

(五)本人户口册;

(六)申请表请从网络上自行打印(A3纸)

(七)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两年内有效)

(八)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表请下载(附件1)

(九)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附件2)

七、原则:自愿申请。

八、收费标准:需参加课堂教学测评的人员,按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每人180元。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3年4月15日至5月12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3、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

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看公告。

屏边县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政策咨询联系电话:3222233,联系人:侯老师。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红河州弥勒市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下一篇:曲靖市会泽县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红河州屏边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云南省各州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