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公告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545室、546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网上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选调生还需提供基层锻炼的证明材料。
6.报考长三角工作岗(职位代码:30001)的考生,需提供《2021 年度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30001职位备注中要求的相关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并附任职文件。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报到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其他能力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
考官组配备7名考官(含主考、副主考各1名)和3名工作人员(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各1名)。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由省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30001职位差额3人,30002职位差额2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成立若干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发展改革委工作。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2381、62601418(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551—62602061(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0551—62601110(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xls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00809?ClassId=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