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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宜宾县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宜宾县教育网   阅读:1225 次  日期:2012-09-17 14: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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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现将我县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宜宾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宜宾县以外的人员:要求在宜宾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二)认定权限:

宜宾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受宜宾市教育局委托,代审核高中阶段相关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严格按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可登录“宜宾教育网”(网址:http://www.ybedu.com.cn)查看相关公告。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宜宾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宜宾县教育局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20日—10月8日。报名途径: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报名程序。

(二)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时间:9月20日—10月7日),自行对照申请条件(见附件一:“宜宾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在确认本人符合相关类别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宜宾县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高中阶段相关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宜宾县中医院体检(体检表可在医院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宜宾县教育局)。(三)申请条件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9月21日—10月8日之间到指定的地点(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经各乡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严格审核后,再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经办人统一将相关材料交到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并贴好与网报同底的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可自行下载,也可见附件二);6.体检表一份(贴好与网报同底的照片);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并贴好与网报同底的照片,也可见附件三);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网报同底)。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②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教师无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要盖所在单位的红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高中阶段相关类别教师资格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参见“宜宾教育网”(网址:http://www.ybedu.com.cn)相关公告。

请人在现场确认初审材料合格后,按政策规定需交纳考试费的人员,交费200元/人.次。

三、补办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四)一式两份;

2、原《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需要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红章);

3、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在宜宾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满一月的遗失声明原件一份。

四、报名时间

每年春季、秋季各开展一次面向社会公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每次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开放网报服务器时间为准。我局将及时在“宜宾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ybxjy.com/)上向社会发布信息,请密切关注。

五、咨询电话

宜宾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6613052。

六、其他事项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内容、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宜,待申请条件确认后咨询各乡镇中心学校经办人员。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3、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除网上报名和体检外,其余时间均为法定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宜宾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附件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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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宜宾县教师资格认定.doc》来源于宜宾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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