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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广安区教育网   阅读:1582 次  日期:2012-09-17 14: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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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2〕2号)及《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广市教办发〔2012〕14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今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广安市广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6日——10月22日;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10月25日;

4.体格检查时间:10月26日;

5.补交材料时间:10月29日;

6.证书颁发时间:11月20日——11月30日。

二、现场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承诺书)一式二份(A3双面打印,对折);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A4);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4.工作证(以工作单位申请)或户口簿(以户籍申请)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5.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笔、纸等必须的教学用具,于2012年10月25日上午8:00,在广安市广安区厚街小学校浓洄小学校点参加测试。

四、体格检查

1.2012年10月25日上午8:00——10:00,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广安市广安区厚街小学校浓洄小学校点领取体格检查表;10月26日上午8:00,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及补充通知(川教〔2007〕102号、川教〔2010〕26号、川教资〔2010〕6号)执行。

2.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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